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,保证党员发展质量,根据《体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经所在党支部提出、院党委研究同意,决定取消张德明等10位同学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(名单另附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至4月6日(3个工作日)。
若有疑问或异议,请与温丹源老师(电话18959462695)反映。
附件:2017年4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人员名单
体育学院党委
2017年4月1日
附件:
▲学生第一党支部(6人)
2015级体育教育(1)班(5人):张德明 钟烨明 方思栋 林美姿 黄炜炜
2014级体育教育(1)班(1人):连玉琼
▲学生第二党支部(4人)
2015级体育教育(2)班(4人):林晓璇 陈凯丽 张雪花 王艳妮